[檔名選項] 視窗
由 [新增設定檔] 視窗或 [編輯設定檔] 視窗可顯示 [詳細設定] 視窗,並於其中的 [檔案名稱] 標籤中按一下 [選項] 按鈕,將出現 [檔名選項] 視窗。
文件類型為 [名片] 或 [收據] 時,可指定由文件擷取作為檔名的項目,並可指定檔名格式。
- 用於檔名的擷取項目
為檔名擷取 [已選擇] 中顯示的項目。
可以拖放 [已選擇] 清單中的項目,以變更指定為檔名項目的順序。
注意事項如果選取的擷取項目值包含以下符號,當擷取作為影像的檔名時,該符號將由「_」取代。
\/:?*"<>|
如果選取的擷取項目值包含以下符號,當擷取作為影像的檔名時,該符號將被刪除。
\/:?*"<>|
提示如果文件不包含選擇為 [用於檔名的擷取項目] 的項目或擷取失敗,該項目的名稱會以「( )」顯示。
範例:(公司)_(名稱), (收據日期)_(廠商)
- 自訂格式
可變更檔名格式。無法變更項目。
您可使用 [可用的分隔符號] 中顯示的符號,作為具有多個擷取項目的檔名的分隔符號。
請注意,分隔符號不能連續使用或指定為檔名的開頭或結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