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改文件名(从[文件列表]屏幕或将ScanSnap Sync功能设置为启用的文件夹屏幕)
可以更改[文件列表]屏幕或将ScanSnap Sync功能设置为启用的文件夹屏幕的上显示的文件名。
									按以下步骤更改文件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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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			在[文件列表]屏幕,按下[编辑]按钮,或在将ScanSnap Sync功能设置为启用的文件夹屏幕中执行同一操作。
										文件名旁出现选框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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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			要重命名文件,通过点击来选择复选框。
										选框即被选择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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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			按 。 。即显示[重命名]屏幕。 提示仅当在[文件列表]屏幕或将ScanSnap Sync功能设置为启用的文件夹屏幕中选择单个文件时  才有效。 才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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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			在80个字符以内指定文件名,之后按下[确定]按钮。
										文件名即更改。 提示带有符号的字符将被算作两个字符,如德国变音符或意大利重音符。示例为如下所示: - ö 
- è 
 
注意
										
								- 重命名文件时请勿关闭应用程序。否则可能会使下次的启动变慢,因为[文件列表]屏幕或将ScanSnap Sync功能设置为启用的文件夹屏幕需要重新加载,这很费时。 
- 如果将[一并保存]设置为有效(位于由[个人设置]打开的[文件格式]屏幕),则只会将显示在[文件列表]屏幕或将ScanSnap Sync功能设置为启用的文件夹屏幕上的文件名进行重命名。 - 可由[预览]屏幕重新命名每个JPEG文件。 
- 有关ScanSnap Sync功能的注意事项,请参阅以下内容: 



